|
|
![]() |
| 您现在的位置: 2007中国民族商品交易会 >> 新闻中心 >> 民交会新闻快讯 >> 新闻正文 |
|
2007中国民族商品交易会总体工作方案 总体工作方案 经国务院同意,决定于2007年8月初内蒙古自治区成立60周年大庆期间在内蒙古自治区首府呼和浩特市由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国务院西部开发办公室、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共同主办2007中国民族商品交易会(以下简称“民交会”)。为切实做好“民交会”各项筹备工作,确保“民交会”取得实效,本着求真务实的原则,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名 称:中国民族商品交易会(简称“民交会”英文缩写:CCTF) 时 间:2007年8月初 地 点:呼和浩特市内蒙古国际会展中心
一、“民交会”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为宗旨,围绕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提高中华民族的世界影响力的发展战略,推进民族品牌开发,培养民族优秀品牌,增强国家综合实力;发展特色经济和优势产业,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转化资源优势,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为中华民族屹立于世界之林做出贡献。二、“民交会”的意义 “民交会”是面向世界展示在党中央领导下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伟大理论和成功实践,展示我国各少数民族自治区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西部大开发的辉煌成就,展示各民族人民团结奋进的精神风貌,实现东西互动,促进共同繁荣发展,突出 “稳定繁荣,和谐发展”的重大主题。“民交会”将云集中华各民族的优秀商品和传统工艺品参展贸易,体现民族经济新的发展水平和新的科技成果,是各民族经济、文化繁荣发展的盛会,对于扩大民族商品品牌的世界影响力,促进民族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六十年来,内蒙古各族人民高扬民族团结和睦的旗帜,坚持走改革、发展和创新之路,使内蒙古的经济和社会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今日的内蒙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文化繁荣,经济建设持续发展。呼和浩特市是全国民族地区及自治区发展的一个缩影。一个经济发展、特色鲜明、文化底蕴深厚、服务设施完善的“天堂草原・魅力青城”,将以崭新的面貌喜迎“民交会”的八方宾客。三、“民交会”组委会工作机构 (一) 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国务院西部开发办公室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 承办单位: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 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 商务部流通产业促进中心 内蒙古自治区西开办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内蒙古自治区分会 特别支持单位: 国家科学技术部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中国市场学会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 支持单位: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中国民族贸易促进会、中国连锁经营协会、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中国开发区协会、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中国酒类流通协会、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中国纺织工业协会、全国医药行业协会、中国服装协会、中国食品工业协会 协办单位: 全国各省、市、自治区政府、部分驻华使馆 参会单位: 全国各省、市、自治区(自治州、市)政府、国外及港澳台地区企业 (二) “民交会”组委会组成人员 名誉主任:(拟请国家领导人担任) 主 任:杨 晶 内蒙古自治区主席 薄熙来 商务部部长 王金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国务院西部 开发办公室副主任 万季飞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会长 常务副主任:余德辉 内蒙古自治区副主席 姜增伟 商务部副部长 副主任:王锦珍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副会长 邸建凯 商务部商业改革发展司司长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负责人,各专业协会负责同志等。 (三) “民交会”组委会办公室: 主 任:余德辉 内蒙古自治区副主席(兼) 常务副主任:乌兰巴特尔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秘书长 邸建凯 商务部商业改革发展司司长(兼) 于晓东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会务部部长 吕二喜 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厅长 汤爱军 呼和浩特市市长 副主任:王晓川 商务部商业改革发展司副司长 王贵际 商务部流通产业促进中心主任 乔 木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自治区西部开发办公室主任 冯 笠 自治区商务厅副厅长 李建钢 中国国家贸易促进会内蒙古自治区分会副会长 云公和 呼和浩特市副市长 (四) “组委会”办公室联系方式: “民交会”官方网址 www.cecfh.com “民交会”在线网址www.cecfhonline.com 为了便于开展工作,组委会分设二个工作组 1、组委会呼和浩特工作组: “民交会”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办公室 联系电话:0471-6946384、6945209(传真) “民交会”呼和浩特市办公室 联系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华东街1号党政机关办公大楼806室、810室、会议中心309室 电 话:0471-4606453、4606454、4606458、4607451、4607452、4607453 传 真:0471-4606453、4607451 电子邮件:minjiaohui@yahoo.com.cn 2、“组委会”商务部工作组: 联系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2号(商务部建外办公室)912、901室 电 话:010-65680278、65680739、65683732、65683957、65684711、65683171 传 真:010-65682053、65680390、65683681、65683631 电子邮件:minjiaohui@sina.com四、“民交会”主要活动内容 (一)2007中国民族商品交易会展览会![]() 内蒙古国际会展中心位于呼和浩特市二环东路中段,以会议、展览为主体,兼具休闲、娱乐等多项功能。 展览规模 室内面积:32000平方米,一层22000 m2,二层10000 m2 标准展位:1673个(3×3米),一层1241个,二层432个 北广场:12000平方米 各展区展位编号 ![]() ![]() 五、“民交会”相关会务活动安排 8月A日,报到时间。 8月A日18:00,欢迎宴会; 20:30,开幕式晚会。 8月B日9:00,开馆仪式; 9:40,自主创新与民族品牌发展战略高峰论坛; 15:00,呼和浩特投资贸易洽谈会。 8月C日9:00,乳业发展国际论坛; 16:00,呼洽会签约仪式。 8月D日16:30,“民交会”成果发布会。 8月E日-F日,参观考察。六、组委会的分工合作 为充分发挥各主办、承办单位的优势,调动各种力量做好民交会的筹备工作和招展、招商工作,组委会设立两个办公地点,在加强配合的基础上设立相应的职能机构并进行相应的职责分工。 (一)主办单位工作职责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协调各主办单位成立“民交会”组委会,组织实施“民交会”各有关工作;负责邀请各省、市、区政府代表团参会;负责“民交会”中央和省级政府代表团的接待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本着高度重视、全力支持的原则,积极协助内蒙古自治区做好有关筹备工作,并负责方案制定、新闻发布、招商、招展、组织主论坛等;给予“民交会”经费支持。 国务院西部开发办公室: 负责邀请西部11省、市、自治区政府及企业参展参会。 中国贸易促进委员会: 负责邀请外国政府、驻华机构、海外华商、国外企业参展参会;协助组织乳业发展国际论坛。 (二)承办单位工作职责: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 承担民交会的组织、协调、服务和保障工作;承办国际乳业发展论坛;协助承办呼和浩特投资贸易洽谈会(以下简称“呼洽会”);负责各省、市、区企业代表团的接待安排工作;负责“民交会”新闻发布会、欢迎宴会、开幕式晚会、开馆仪式等工作;负责“民交会”的赞助招商和宣传广告等事宜;负责宣传材料和会刊的印制。 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 协调国家商务部下文邀请各省、市、区政府代表团及企业参展参会;负责各省、市、区展示区及内蒙古品牌企业及产品和俄蒙等国企业、港澳台企业展区(B1、B2、B3、A2区)的招展工作;组织自治区各盟市政府代表团及企业参展参会;积极争取国际组织对本地区经济技术合作的项目参与民交会。着力引进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企业参会参展,以提高民交会的规模档次;负责“民交会”所需物资的采购,仓储、配送、追踪、管理、回收和处置工作;协调国家商务部做好专业论坛及“呼洽会”的组织、联络、协调工作;负责组织港澳台与内地经济合作洽谈会;负责民交会参加“2007俄罗斯中国国家展”的推介工作;协调商务部邀请国内外采购商参会;邀请各省市区采购商参会;负责与国家商务部协调各有关工作;争取商务部对“民交会”的经费支持。 商务部流通产业促进中心: 负责A1、A3、C1、C2、C3、D区的组展招商工作及民交会相关会务工作;负责邀请在京各社会团体、协会组织、中介机构、知名企业代表团参展。 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西部开发办公室): 协调国务院西开办联络西部11个省、市、区政府及企业参展参会;协调国务院西开办就“民交会”事宜进行部署并联合发文;负责组织“呼洽会”。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内蒙古自治区分会: 协调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对驻华商务机构、各国、各地区经济贸易界、经贸团体及有关国际组织联合发文邀请参加“民交会”;负责落实国际会展中心场地的施工进度,确保“民交会”如期投入使用;对“民交会”的展位、展区的设计、施工、布展要按照高标准、国际化、无污染的原则进行全程监督;对场馆的设施要定期安排检查,并配备抢修,维护等专业人员,以便应急和防止疏漏,做好场馆内外的卫生和垃圾清运工作,保证良好的使用环境;协调国家贸促会协助组织乳业发展国际论坛;负责民交会展览会的布展全部工作。 (三)支持单位与协办单位的工作职责: 各支持单位要积极配合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做好“民交会”服务和协调工作,利用各自资源优势,协助招商招展。 各支持单位要充分发挥各行业协会、学会优势,协调组织各行业大中企业参展参会,给予行业支持。 各协办的省、市、区政府要以“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为宗旨,协助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举办好2007中国民族商品交易会,要组织好各省、市、区的形象展区,充分展现各地经济、文化、社会全面进步的成就;要组织各地大中企业代表团参展参会。其他省市要本着支持西部、开发西部的精神,组织各地民族自治州和各大企业参展参会。七、组委会两个工作组的分工 (一) 组委会呼和浩特工作组 1.工作任务: ⑴ 负责做好协调各主办单位和政府机构的联络工作; ⑵ 负责“民交会”的文案、文件、招展书、各手册、统计表的策划、设计、制作和印刷; ⑶ 负责展馆一楼各省、市、自治区(自治州、市)综合展示区的招展工作,各主办单位予以协助,具体展区为B1、B2、B3区; ⑷ 负责A2区俄蒙等国企业、港澳台企业展区的招展工作; ⑸ 接待工作:“民交会”接待工作由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和呼和浩特市政府分级负责。出席“民交会”的党和国家领导人、正省部级领导、外国政要(包括参会的外国驻华使、领馆官员)、港澳台主要人员由内蒙古自治区负责接待;中央部委局的参会领导和相关人员由内蒙古自治区对口厅委局接待;按照各省市办会惯例,各省市区政府代表团(副省部级领导)由内蒙古自治区安排自治区各厅局分别接待,一个厅局负责接待一个省市;地市级政府代表团和重点企业由呼市政府接待,原则上一个委办局接待一个地市级城市。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负责接待国内外的大采购商。各省经贸代表团和参展企业的食、住、行由组委会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呼和浩特市政府要与组委会办公室密切配合做好会务接待工作;按照首届“民交会”所需的客房、会务翻译人员和航空、铁路、市内交通运力及餐饮接待及饮食卫生等的保障要求,做好组织协调工作。 接待工作要做到周密细致,注重个性化服务。各相关接待部门和单位要实行从优服务,保证各项接待工作全过程不出现任何差错和疏漏,确保各方来宾高兴而来,满意而归。 ⑹ 宣传工作:制订宣传计划,组织境内外有关新闻媒体宣传推介民交会,组织制作“民交会”形象宣传片,做好“民交会”的媒体广告宣传,在国内外掀起宣传民交会的热潮。精心设计和制作会刊、会徽和会旗,大会的会徽、主题词通过公开征集的方式确定。切实组织好在北京等地进行的新闻发布会。在商务部和各省市、自治区政府网站设立民交会专门网页,宣传推介“民交会”、发布动态信息。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和呼和浩特市委宣传部负责邀请境内外媒体对民交会进行全程跟踪报道,同时对商务部和各省市、自治区领导进行专访,并安排到重点单位、部门进行采访。加大社会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热烈隆重的社会气氛。 ⑺ 安全保卫工作:分层次制定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安全厅和呼和浩特市政府要做好接待宾馆(酒店)和各类活动场所的安全检查,维护大会各项活动的治安秩序及涉外安全保卫,切实做好各项活动安全保卫工作,制定应急措施,果断、快速查处和处置大会期间的治安刑事案件、突发事件,保持会议期间的交通通畅,确保万无一失。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呼和浩特市政府要做好“民交会”期间的食品安全工作、卫生防疫和医疗保健、急救工作。 ⑻ 市民参展宣传动员工作:为确保民交会人气鼎盛,呼和浩特市政府在民交会举办前期要做好大量的宣传动员工作,确保展会期间共计15万以上市民参观展览。 ⑼ 交通、运输、物流等保障工作:保障城区各宾馆通往展馆各交通道路的畅通;做好各参展商、采购商、领导人和参观人群的交通疏导和交通工具的安排;保障参展单位装修材料和参展物品的运输车辆;保障参展单位的物资供应和设备要求。由内蒙古民航局、呼铁局、交通厅负责。 ⑽做好“民交会”开馆仪式、开幕式晚会、新闻发布会、呼洽会、专业论坛的各项筹备工作。 ⑾充分发挥主办城市的作用:本届“民交会”的主会场设在内蒙古自治区首府呼和浩特市,必将对呼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呼市要在食宿、交通、治安、市容、卫生等方面做好充分准备,保障市场供给,举全市之力服务好民交会。同时要组织安排相应的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努力营造热烈友好的氛围,充分展示呼和浩特市服务行业的品牌和特色。 2.职能机构的设立及工作职责: 办公室工作职责:负责“民交会”的会务资料、综合协调、人力资源、联络服务、财务管理、行政后勤、赞助招商、法律事务等工作。 宣传推广部 工作职责:负责“民交会”的新闻宣传和社会宣传工作;负责邀请各级媒体记者,并做好采访报道工作;负责民交会网站建设和管理。 展览业务部 工作职责:负责“民交会”各省市区展示区的相关招展、组展工作;负责民交会展览设计、展览制作、组展与布展及展览服务等事宜;负责各参展省市区代表团、企业参展商、采购商进行准确注册;负责与其他承办单位沟通、协调和联络。 会议论坛部 工作职责:负责“民交会”自主创新与民族品牌发展战略高峰论坛、乳业发展国际论坛的协调、组织和联络工作;负责与其他承办单位沟通、协调和联络。 经贸洽谈部 工作职责:负责“民交会”呼和浩特投资贸易洽谈会的具体工作;负责民交会呼洽会与其他承办单位的联络、沟通;负责港澳台与内地经济合作洽谈会的有关工作;负责各类项目推介会的联络、协调工作。 大型活动部 工作职责:负责“民交会”大型文化活动(开、闭幕式)的策划、组织、联络及电力供应工作。 接待部工作职责:负责“民交会”参会人员的接待服务工作;负责和自治区接待办对接工作;负责“民交会”所有的外事活动,负责外宾的接待工作;负责民交会各级媒体记者的接待工作。 安全保卫部 工作职责:做好“民交会”接待宾馆(酒店)和各类活动场所的安全工作;做好“民交会”各项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保证“民交会”期间的交通通畅和防火、防盗安全;做好“民交会”期间的食品安全工作和医疗保健、急救工作;负责“民交会”期间国家安全保卫工作和境外人员的安全工作。 (二) 组委会商务部工作组 1、工作任务: ⑴ 协助呼和浩特工作组做好新闻发布会和主论坛的组织工作; ⑵ 负责A1、A3、C1、C2、C3、D区行业展区的招展、招商工作; ⑶ 协助组委会广告招商; ⑷ 优秀民族品牌评选、推广活动 2、职能机构的设立及工作目标: 行政秘书处 工作职责:负责组委会与政府部门和各省、市的协调联络工作;“民交会”重大活动的组织与协调;落实部、司领导交办事宜;负责“民交会”有关信息的整编、上报;“民交会”各机构之间的文件流转和机要、保密等管理工作;统筹“民交会”的配套服务工作;组委会的有关日常工作。 市场运营部 工作职责:协助组委会实施“民交会”的市场开发;协助组委会实施冠名、赞助、广告、招商工作;负责外贸政策研究、形势分析,指导成交统计工作;指导“民交会”展览成效评估工作;组织开展有关“民交会”改革发展调研;负责有关业务信息编报(包括“民交会”总结等);联系交易团、商会,协调有关展览工作;完成交易会制定的招商、招展工作计划。八、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 办好“民交会”,关系到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体现东道主的工作水平。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统一思想认识,把办好“民交会”作为落实“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重要工作来抓,各省特别是内蒙古自治区都要举全区之力,精心筹备,严密组织,扎实工作,确保办出水平、办出实效。 (二)各尽其责,制定方案 组委会办公室下设的各部根据各自的职责,应该尽快制定任务明确、措施得力、责任到人、操作性强的工作方案,要做到每项活动、每件工作都有可操作的具体方案,每个重要客人都有接待文案。各部的工作方案和各项活动、接待方案需报组委会办公室审定后组织实施。 (三)加强协调,密切配合 “民交会”的筹备工作任务繁重、涉及面广,内蒙古自治区各盟市、各厅局要密切配合,服从组委会和办公室的协调和安排,确保组委会和办公室分配的工作任务责任到人、落实到位,按要求和规定,高质量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中国民族商品交易会组委会 |
|